根据市卫生局《关于调整下放医疗机构行政许可管理权限的通知》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加强个体医疗机构执业管理,规范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,根据《执业医师法》、《传染病防治法》、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》等法律法规规定,自5月份开始肃州区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对全区182所个体医疗机构依法执业、传染病防治、医疗废弃物收集处理、处方书写等方面进行了摸底监督检查。检查采取查阅资料,现场监督相结合的方式,重点检查医疗机构是否按照核准的诊疗科目及范围开展诊疗活动,医护人员是否持有效的执业证书,医疗废弃物收集及处方书写是否规范等。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,卫生监督员均现场制作了卫生监督意见书,要求限期整改。
通过这次摸底监督检查,强化了全区医疗机构执业管理,规范医务人员的执业行为,净化了全区医疗市场,为我区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了一个安全、健康的看病就医环境。